住出院手續須知

病歷影印

1. 所需證件:
1-1 本人申請時:請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
1-2
配偶:請出示夫妻雙證件 ( 身份證 ) ,以便核對。
1-3
直系親屬、旁系親屬、姻親及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時:申請人身份證(兒童請用戶口名簿)、委託人身份證、出具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。
2. 申請方式
請到門診掛號處掛原診治醫師,若醫師請假則掛同科醫師門診。
3. 注意事項
3-1 作業時間以不超過 7 工作天為原則。
3-2
保險公司所需病歷摘要,請由保險公司附病人同意書以公函申請,並由保險組查核後覆之。
3-3
行政機關因公務需要以公函申請,由醫院院長簽核,始可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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